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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We are famliy”群成员旅行

计划制定办法行使守则

(2026年9月11日第1版修订版试行)

原版为2026年2月22日第1版试行,结合本次城市短途出行实操中交通、住宿、餐饮、队伍管理、费用分摊、安全应急等实际问题增补细化条款,本守则适用于全国所有城市短途、长途旅行,公示期3个月,**本守则自2026年9月1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重大新增:**报名完整篇章、4天及以上长途旅行专项全套条款、酒店选址规则、景点预约时限、玩水项目分组管理、集合时间误差管控**,区分短途(1‑3天)、长途(≥4天)两套标准,长途活动审批、筹备、管理要求全面升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文旅、交通、治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群日常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所有参与群组织旅行的组织者、队长、审核员、普通成员均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仅群主、正式群管理员、当期旅行队长、当期审核员可提交修改/删除条例提案,普通群成员仅能提交修改建议,无直接修改、删除本办法条例权限;任何条例修改提案需经群内投票(管理员有2票、普通成员有1票)过半方可进入公示。

第三条 旅行全流程统一执行:出行意向征集→初步方案草拟→审核员初审→旅行队长二审→群主/管理员终审→方案公示→落地出行,全程资料留存群内,禁止仅口头约定出行方案。

组织者提交的活动规划必须完整全面,方案经审批环节,若规划存在不妥之处,各方需共同协商调整,重大改动必须开会研究讨论;

1‑3天短途:出发前1‑3天召开出行会议,前1~6个月发布多种旅行路线至报名成员共同协商决定;

4天(含)以上长途旅行:出发前1‑7天必须召开最终出行确认会议,并把多种方案发到参与本次旅行的成员进行选择。

所有旅行必须包含集合地点,某地点某成员不去成员方案等慎重认真考虑。

组织者、主办方未按要求召开该会议,包含方案不充足情况下且未跟他人发布文件协商直接造成本次旅行出现严重失误的,可提前取消本次活动,并向参与成员发放相应补贴。。

第二章 职位与权利

第四条 组织出行人员可邀请亲友同行,外来随行人员需提前3天在群内报备身份、人数、出行天数,同步纳入安全协议签署、费用分摊、队伍管理范围,外来人员违规同等适用本守则处罚规则。

第五条 按照具体要求设置职位:

1. 1‑3天短途城市出行:常设旅行队长1名、审核员1名,可增设1名副队长协助统筹;

2. 4天(含)以上长途旅行:必须设置 总队长1名、安全专员1名、财务专员1名、后勤专员1名,不得一人包揽全部岗位。

第六条 旅行队长担任期限为4个月一次,最多连任3次。审核员担任期限为6个月一次,最多连任2次。若队长、审核员在短途或长途出行中履职缺位(漏审方案、推诿成员纠纷、不跟进安全隐患、不核对出行资质),群内可发起中途罢免投票,罢免完成后重新补选对应岗位人员。

第七条 职位选举采用群成员投票制,群主和群管理员2张票,其余成员1张票。

选举投票规则:1‑3天短途简易出行可简化线上投票流程,24小时内完成计票公示;4天及以上长途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完整投票选举,不可简化流程。可以设置任期旅行管理员。

第八条 旅行队长职责增补:自驾路线、公共交通规划、景区游览安排、食宿预算、出行风险评估均纳入计划审核,对不合理路线、超支预算、安全漏洞直接提出修改意见。长途出行额外需要评估长时间出行疲劳风险、异地就医点位、备选返程方案。

第九条 审核员初审新增硬性要求:出行人员名单、旅行保险凭证、驾驶员资质清单、完整预算明细必须在初审阶段核验齐全;自驾出行缺少完整驾驶资质材料直接驳回出行方案。长途出行保险必须选择保障天数完整覆盖全程的意外险。

第十条 群主、管理员终审需核对全部安全文件、费用分摊明细、全员应急联络表;热门景区出行需额外确认线上预约、票务采购方案,地点无误且酒店离景区不远等,全部信息无误后方可发布正式出行方案。4天及以上长途方案终审必须全员公示至少72小时征集意见。

第十一条   终审发布后5天内仅允许一次性修改方案;距离出发不足3天禁止大幅调整食宿、交通核心方案,仅可微调同行人数;长途行程距离出发7天内不得更改整体行程主线。

第十二条   办法公示期120天;各类城市短途、长途出行均作为本守则试运行场景,出行结束后收集全员反馈,统一在公示期内汇总修订条例。

第十三条   群内任何人有监督管理权利,发现组织者、队长和审核员有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取消目前任期职位,第三次将2年内不得选拔旅行相关的任何职位,情节严重或超过4次(不含第4次)以上的将终身不得选拔旅行相关职位。出行途中现场违规行为由旅行队长当场记录,返程后统一在群内公示违规事实与对应处理结果。

组织者专项追责条款具体内容请看第六章第48条。

第三章 安全守则

第十四条   出行需统一签订安全合同;人流密集景区的安全协议需补充人群走失、山地徒步、水域游览相关应急约定,外来随行人员需单独签署电子或纸质安全协议。长途出行安全协议需增加异地突发疾病、中途自愿离队返程相关条款。

第十五条   全员自行购置短期旅行意外险;山水、徒步类景区建议附加意外医疗保障;组织者统一收集所有人电子保单截图存档,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调取保单协助理赔。长途保险保障时长必须多出行程1‑2天作为缓冲备用。

第十六条   旅行过程中需要去当地城市租车行使,需要成员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按照以下情况租车行使:

(一)有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共同协商租车平台和租车品牌与型号,不得损坏车辆;

(二)持有C1驾驶证成员可以驾驶手动挡汽车、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和三轮汽车(C4);

(三)持有C2驾驶证成员只能驾驶自动挡汽车,不得驾驶手动挡汽车;

(四)如果骑超过25km/h以上的电动车,属于摩托车需要获取摩托车驾驶证,C照成员不得驾驶,需要获取D/E/F驾驶证,如果为C1/C2驾驶证等成员需要增驾D/E/F驾驶证。已经拥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成员将正常行驶;

(五)如果租到9人以上等中巴或大巴,需要A1/B1驾驶证;

(六)在实习期成员请带好随身实习标志,为自家车带好行驶证,纸质驾驶证也随身带好,未携带驾驶证可以使用电子驾驶证;

(七)旅行成员不得酒后驾驶;

(八)旅行成员必须提供驾驶证(含电子),需要核验您的驾驶信息。

(九)若人数过多且其他成员无法租另外一辆车的情况应该取消所有租赁车辆。

第十七条   旅行成员随身携带好身份证,高铁请提前下载好铁路12306App进行注册和绑定身份证。大型交通枢纽人流量大,队长统一收集全员身份证号提前核对票务信息,避免漏购、错购车票耽误行程。长途跨多城市行程,所有中转车票统一提前预订。

第十八条   租车期间购买平台保险,以免发生租车人开车时出现剐蹭自己和其他车主车辆,如果发现剐蹭的交通事故,立刻联系平台、对方车主和报警处理。如果联系不上对方车主将留言放在对方车前方挡风玻璃。停车后全体同行人员共同检查车辆外观并拍照留证,返程交还车辆前再次统一复核车况。长途租车必须完整核验车辆保养情况、轮胎状态。

第十九条   实习期内租车最好携带实习标志放在车后。如果获得驾驶证3个月内的驾驶员需要副驾驶有经验的驾驶人进行辅助指导。实习期内不得私自上高速,需要有3年及以上驾驶员陪同,已过实习期的成员可以安排上高速行驶。城市高速出入口车流密集,实习期人员上高速全程由资深驾驶员陪同,夜间高速路段禁止新手单独驾驶。

第二十条   所有驾驶员单次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且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夜间行驶2小时就换人。(2026年6月新规)环湖、盘山、山区复杂道路,连续驾驶满2小时必须更换驾驶员并充分休息,未达标不得继续上路。

第二十一条      如果新手驾驶员在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技术不佳的情况下交给其他技术好的驾驶员,防止与其他车发生剐蹭等。景区狭小停车位、复杂倒车场景统一交由1年以上驾龄成员或倒车十分熟练的驾驶员操作,避免车辆剐蹭。

第二十二条      酒店静音管理升级:城市商圈酒店客房密集,每日22:00后全员禁止大声喧哗、聚众打闹,手机调至震动模式,杜绝扰民投诉;夜间单独外出必须结伴同行并向队长报备。**连续多日入住不同酒店的长途行程,每日到达新住宿点后必须在群内报备全员平安抵达。

第二十二条之一    酒店选址硬性规定:

(1) 常规行程入住酒店距离当日主要游玩景点方圆不得超过5km;

(2) 如次日行程需要早起参与特殊活动(如升旗等),酒店距离对应活动点位方圆不得超过1km;

(3)该条款短途、4天及以上长途旅行全部适用,方案审核阶段审核员必须核验距离条件,不满足条件直接驳回方案。

第二十三条      如果成员发生了任何安全情况,将分情况处理:

(一)无需去往最近医院的且情况不大的,可以适当休息或购买药和喝水(按对应情况);

(二)如果需要去往最近医院或身体情况较大的尽快送往医院,如果不方便自行去往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做好救援措施,如果需要住院或手术处理且在外地的将通知家属;

(三)如果发生遇难等情况,将立刻通知家属;

(四)其他情况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救援。

徒步、登山行程易发生扭伤磕碰,队伍统一配备公用急救包,内含碘伏、创可贴、外用止痛药剂;高温季节出行常备防暑物资,出现中暑症状立刻转移至阴凉区域补水降温。长途出行急救包增加肠胃药、感冒药、抗过敏药物。

第二十四条      为了防止安全事故,所有人离队需要申请,并签署电子离队协议。离队期间出现安全情况将自行处理。各地景区游客流量大,任何成员单独离队必须提前向队长报备、签署电子离队协议,写明目的地、预计归队时间、紧急联系方式;超出约定时间未归队,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搜寻,离队期间发生一切安全问题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长途旅行中成员申请**中途直接退出全程行程自行返程,必须经总队长、群主共同确认。

第二十五条      所有人遵守铁路、公共交通和航空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携带官方提供的违禁品进入大巴、火车、高铁或飞机。

第二十六条      组织者在旅行前一天发布本次携带物品,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多雨、暴晒、多风沙目的地出行,组织者提前在群内统一提醒雨具、防晒、防滑鞋等必备物资,景区预约码、电子身份证件统一截图存入群共享文件。

第二十六条之一    天气与特色项目预案:

主办方需在旅行出发前14天持续跟踪目的地天气预报;行程内包含漂流、滑雪等高度依赖天气条件的项目时,如受恶劣天气影响无法开展,主办方应当及时修改行程方案,就近更换备选景点游玩。

长途跨多地行程需逐个城市查询天气预报,每个城市均设置备用游玩方案。

第二十六条之二    景点预约管理:

需要线上预约、实名购票的景点,组织者必须至少提前1~7天完成预约操作;因组织者延误,超过预约时限无法进入该景点的,则直接取消本次该景点游览安排,不得临时现场强行排队。

第二十六条之三    玩水项目分组规则:

行程安排漂流等玩水类项目时,实行分组活动:

① 参与玩水项目成员为一组,按项目流程开展游玩;

② 不参与玩水项目成员为另一组,可留守酒店或者就近周边景点参观游览;

③ 两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集合时间,抵达指定集合地点时间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

④ 遇到堵车、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对应负责人,不得无故失联。

第四章 报名规则与守则

第二十七条 有意报名的成员,报名前必须完整阅读全部出行方案,仔细了解旅行目的城市、行程天数、每日安排、预估总费用、出行风险、住宿条件,充分评估自身时间、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后自愿报名。

第二十八条 报名成员须自我评估资金情况,保障个人旅行所需全部资金充足;若预判无法保障资金充足,建议放弃参与本次活动,避免中途产生各类纠纷。

第二十九条 成员完成报名后,经确认个人资金不足且无可行途径筹措本次旅行资金时,组织者、辉萱基地、天长市辉萱电子商务网店官方有权将该成员从出行名单内移除。

第三十条 成员因无法请假、临时突发个人事务、家人不允许出行等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拥有退出权利;退出后产生的公摊差价,组织者、主办方、旅行队长以及辉萱Family群主有义务及时核算差价并告知其余所有出行成员。

第三十一条 组织者规划出行时间时需充分考量多数成员情况,不得强制任何人参与旅行活动;报名后、费用核算阶段原则上不可退出;费用核算完毕后,可在旅行出发前1‑7天申请退出。

第三十二条 长途(≥4天)活动报名截止时间:出行前10天关闭报名通道,方便统一预订多日住宿、跨城车票;截止报名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人员,特殊情况经全体管理岗位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第三十三条 报名成员必须确认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可适应多日出行;患有慢性病、特殊身体情况的成员报名时应当主动告知总队长,便于行程中做好应急准备。

第三十四条     组织者应该告知报名时在算账期间不得退出,需要算账结束完成之后无论所在组其他成员是否缴费都不允许他人强制参加旅行。

 

第五章 付款方面

第三十五条      午晚正餐统一AA制,选定就餐门店需获得78%及以上同行成员同意;景区周边餐饮溢价普遍偏高,队长提前筛选多套平价备选门店,大额集体聚餐出行前公示预估人均预算,临时加餐、特色加餐需全体人员协商一致。

长途行程可设置每日餐饮预算上限,财务专员每日登记餐饮开销,避免长期出行餐饮费用严重超支。

第三十六条      选择酒店时优先考量交通便利度、距离景点远近,同时尽量争取优惠价格;节假日各地酒店普遍涨价,订房前完整公示各房型单价,优先安排二人间;若中途临时调整拼房人数,当场结清差价,返程后统一汇总对账。

4天及以上行程如涉及多地换酒店,所有酒店清单、价格统一公示;优先选择连锁酒店保障安全与卫生;不频繁更换住宿地点,减少打包行李奔波消耗。

第三十七条      租车费用全员平摊不变,驾驶员可减免总费用3%–5%;全程高速费、景区停车费统一计入租车总费用集体公摊;违章、闯限行、违规停车产生的罚款仅由当事驾驶人承担,不纳入公摊范围。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最近经济比较困难,则可以给予经济帮助,但需要下次或有条件进行归还。帮扶金额需双方约定明确还款时限,相关沟通记录留存群内备查。

第三十九条      如果旅行报了旅行团发现旅行团有强制消费情况将及时举报反应给当地相关部门。所有成员不得与其他人强制消费项目。各地景区、商圈商铺密集,禁止成员互相推销特产、纪念品,不得怂恿、诱导同伴高价消费各类自费项目。自费项目自愿参与,费用自行承担,不计入公摊。

第四十条  购买高铁票应该统一时间段购买,如果采用分段购买应该在下车前组织者发布集合地点。

第六章 违反规则处理原则

第四十一条      强制推销产品、诱导他人付费消费:1年内禁止参与本群所有旅行;景区内强行劝说同伴购买商品直接触发本条处罚。

第四十二条      不得与其他人发生打架斗殴,违者将取消当次旅行并禁止5年内不得参与,情节轻微或有忏悔行为将缩短至6个月,情节严重将10年及以上或终身不得参与。游客密集景区发生冲突,处罚标准提升一档执行。

不得发生吵架内容,如有发生应该协调防止下面出现打架斗殴情况。所有打架、吵架情况应该及时向主办方、组织者和旅行队长报告。因语言攻击导致他人心理问题执行本章第44条内容,普通吵架无需承担本条第二项惩罚内容。

第四十三条      携带管制器具、危险器械出行:终身禁止参与群内所有旅行;登山、徒步携带尖锐危险物品适用本条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与他人发生争执、言语嘲讽、人身攻击:首次口头警告,二次书面警告并群内公示,三次暂停近期4年全部群旅行参与资格。

第四十五条      不得与他人嘲讽等行为,将给予警告责任。

第四十六条      盗窃、侵占同行人员财物:3–7年内禁止参与群旅行;出行途中丢失私人物品由队长协助报警,偷盗行为从严处置。

第四十七条      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或情节轻微自行处理。执行最低为3个月,最高除终身为15~18年。

第四十八条     关于组织者专项追责条款:

组织人数较多的大型旅行活动时(超过5人),若成员乘坐不同交通工具抵达同一景点,组织者必须提前在群内发送集合点定位;抵达后实行分组游览模式,并明确统一集合地点与集合时间。成员超出约定集合时间15分钟未到、或是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违规离队。组织者应该统一订购足够车辆,如果不能则取消订购车辆。

因组织者未在群内告知集合定位、集合时间,直接造成队伍人员分散:

① 第一次违规:对组织者予以警告;

② 第二次违规:该组织者近3次旅行活动不得担任规划负责人;

③ 情节严重、造成成员出现安全问题:永久剥夺该人员规划旅行活动资格,并处罚金500~2000元,罚金全额归入辉萱基地运营和奖励基地成员开销。

第七章 短途城市旅行专项通用条款(1~3天)

第四十九条 出行筹备简化规则:

(一) 1‑3天短途出游无需长篇策划书,仅提交简易出行方案,包含行程路线、交通方式、食宿预算、驾驶员清单、全员紧急联系人;

(二)审核时限压缩:审核员初审72小时内完成,旅行队长二审1周内完成。

第五十条 景区统一人员管理要求

(一) 多景点分散游览行程,每日集合时间、定点集合位置由队长统一通知,集合到达时间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特殊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联系负责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擅自离队处理;

(二)景区自由活动不得超出约定活动范围,湖泊、山地、悬崖等无防护区域禁止单人涉水、攀爬危险山体。

第五十一条 返程统一对账要求

任意短途旅行结束后3日内,队长在群内发布完整收支明细,包含交通、住宿、餐食、停车、景区门票等公摊费用,执行多退少补;所有转账、消费凭证截图存入群文件,账目异议需在明细发布24小时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核对。

第五十二条 极端天气通用管理规则:

高温、梅雨季、台风、暴雨天气出行:每日规划充足午休时段,缩减正午户外徒步时长;遇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队长有权临时调整登山、环湖、户外游览行程,全体成员必须服从调整安排,不得单独执意前往危险户外景点。

第八章 长途旅行专项守则(4天及以上,含4天)

第五十三条 方案审批要求:

(一) 所有4天(含)以上长途出行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策划文档,内容包含:每日行程、城市中转方案、全部住宿点位、交通方式、完整预算清单、医疗应急点位、备选应急预案;不可使用简易方案。

(二)策划方案先后经过审核员、总队长、群主三级审批,所有管理人员全部确认通过后方可发布报名通知;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直接驳回重写。

第五十四条 岗位分工制度

长途活动必须配齐:总队长、安全专员、财务专员、后勤专员,岗位职责明确:

- 总队长:统筹全部行程、对外沟通、重大事项决策;

- 安全专员:负责安全检查、保险核对、应急处置、离队报备登记;

- 财务专员:全程记录每一笔公摊支出,每两日在群内公示阶段性开销,接受全员监督;

- 后勤专员:物资清点、酒店入住办理、票务核对、提醒每日行程安排,负责核对景点预约、酒店距离是否符合守则硬性标准。

第五十五条 行程节奏管理

(一)每日游玩景点不宜过多,预留充足休息时间,避免连续高强度赶路;单日跨城移动不得超过2次;

(二) 每连续出行3天,建议安排半天缓冲自由活动时间,减少疲劳;

(三) 严禁凌晨长途赶路、夜间长时间自驾。

第五十六条 物资与医疗保障

(一) 公用急救包升级,常备肠胃药、感冒药、过敏药、防暑、外伤处理全套物资;

(二)安全专员提前查询沿途各县市医院位置、急诊联系方式,保存至群文件;

(三) 提醒成员备好个人长期服用慢性病药物,不可中断用药。

第五十六条 人员管理

(一)每日出发、每晚入住酒店后两次全员签到,签到记录由安全专员保存;

(二)跨城市移动、换乘车站时,统一集合清点人数,确认全员到位后方可出发;集合到达时间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联系负责人;

(三) 长途中途申请直接退出全程行程、自行返程的成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与总队长沟通剩余费用结算,退出之后一切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财务结算规则

(一)财务专员每两日公示一次公摊花费,允许成员随时核对票据;

(二)活动结束后5日内发布完整总账明细,多退少补;

(三) 长途大额预付款项(多晚酒店、往返大交通)统一由对公/指定专人账户支付,转账记录全部存档。

第五十八条 中途变更预案

若遇自然灾害、道路封闭、大面积暴雨、景区关闭等不可抗力,总队长可联合所有专员共同商议调整整条行程路线,变更方案公示群内;无法调整时有权终止本次长途旅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公示期内,全体成员可结合各类城市出行暴露的路线规划、费用分摊、自驾管理、人员管控、应急处置等问题,提交条例增删、修改提案。

第六十条   本守则自2026年9月11日起正式实施。所有城市出行均作为试运行样本,出行问题记录统一归档,用于持续完善守则条例。

第六十一条      本守则区分:短途=1‑3天;长途=4天及以上;凡未单独注明“仅长途适用”的条款,短途、长途全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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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Jerry陆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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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 作者:Jerry陆广辉
  • 发布:2026-08-25 14:49
  • 更新:2026-10-14 07:12
  • 浏览:51 次
摘要

第1版修订版